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抓好施工安全管理 防止重大事故发生

1998-05-22 来源:光明日报 实习生 窦蕾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实习生窦蕾)雨季和暑期即将来临,为切实抓好施工安全工作,防止重大事故发生,建设部近日发出《关于切实抓好施工安全管理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》。

通知说,4月份以来,一些地区在施工中相继发生了重大事故。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,但很重要的一个原因,就是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及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,违章指挥、违章作业,有的甚至在发现事故征兆后,还不及时查明原因和采取有效措施,继续冒险蛮干,结果酿成了重大事故。为切实保证施工安全,通知要求:

——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施工安全大检查。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和问题,要立即组织整改,限定时间,明确专人,制定措施,尽快加以解决;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事故征兆的,必须立即停止作业;对于无证、越级或超范围承包的企业和违法建设,要依法严肃查处。

——提前采取预防措施,切实搞好雨季和暑期的安全施工。各地区、各企业要结合本地区、本企业的实际,研究制订并及时采取防汛、防风和防暑等安全施工措施,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,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。

——进一步狠抓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。各级行政主管部门、各施工企业都要认真贯彻执行《建筑法》和有关文件,依法建立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、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,明确职责、落实到人,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。

——依法健全事故报告制度,严肃查处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。凡在施工中发生事故的,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部报告,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包括有关领导的责任。触犯刑法的,要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
通知还要求各地区、各企业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,使每个施工作业人员,都能够掌握相应的施工安全知识,并做到知法和自觉守法。特别要重视抓好企业经理、项目经理以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,杜绝违章指挥、违章作业,确保施工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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